2025.03.31
公告|福袋商品抵用券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

商品抵用券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:
- 本商品抵用券總額為10元(下稱本券),僅限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使用,逾期無效。
- 本券恕不得轉售、兌換現金或折換其他贈品,亦不可抵用運費。
- 本券適用於全台一覺吐司門市(不含快閃店),每單一品項商品限抵用壹張,僅限現場門市結帳。
- 使用本券優惠時,須於結帳時主動出示本券進行折抵,使用後由門市人員收回,如未出示本券即不得折抵或取消折抵。
- 本券須於使用期限內兌換完畢,不得與其他折扣、優惠及行銷活動合併使用,若逾期、遺失,恕無法補發。
- 本券為贈品,係屬無償取得,不適用商品(服務)禮券記載之規範。
- 使用本券為非發票交易,該訂單應以「購買時實際支付的金額」開立發票金額。
- 本券發生汙損塗改,致無法辨識時即失其效力,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,若有前述任一之狀況,恕無法使用、補發或退還。
- 本券須蓋有公司章始生效力,並應妥善保管,若有破損、塗改、無法辨識,影印者無效,偽造者依法究辦。
- 本公司保留活動調整及變更商品抵用券贈送辦法及折抵方式的權利,如有變動以一覺吐司網站https://ichisatori.com/最新公告為主。